當保人會欠錢嗎?如何自保?5分鐘告訴你當保人如何安全下庄!

不管是車貸、房貸、信貸還是股票代墊,都有可能要求你提供一名保人來擔保;好讓貸款順利通過。

但許多朋友們都會說「我阿姨就是當她朋友的保人,所以賠了很多錢」或是「當保人就是我人呆,才不要幫你擔保」,導致沒有保人作保,讓貸款無法順利申請下來。

到底貸款需不需要保人呢?而假如擔任保人後,該如何自保呢?現在就讓借款經驗超過70年的北信當鋪來帶你一次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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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如何自保?5種方法降低賠償責任!

說認真的,當保人就別想全身而退! 但我們還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賠償責任與成本。以下N種保人自救法,分成擔任保人前(before)、保人時(ing)的狀況,教你降低擔任保人的風險或是自保! 北信當鋪74年來處理過無數保人糾紛案例,看過太多因為一時心軟當保人,最後被追債追到躲起來的慘況。 我們發現90%的保人問題都是「事前沒搞清楚」造成的。只要在簽字前做好這5項確認,就能大幅降低風險

擔任保人前:事前一定要double check

當有人想請你擔任保人,請一定要確認以下3點:

第1點.對方財務狀況

先確認對方的財務狀況是否穩健,比如:有沒有固定薪水、信用卡的使用率是否<50%、借款人的負債比是否過高。 下面的表格幫你解釋更清楚:
項目 說明 算法 判斷順序 多少可以安心
薪資 個人穩定薪資。請看「實際薪資」,也就是勞健保保多少,因為獎金容易被遲到、請假與全勤扣光光 實薪 1 6萬實薪資
信用卡使用率 當月信用卡使用多少;比如說信用卡額度10萬,他直接刷6萬,這種就謝謝再聯絡 (信用卡額度-當月刷卡額度)/信用卡額度*100%。最後再算上半年來的消費習慣 3 使用率30%以下且連續半年
負債比 名下有多少負債,並一個月要還多少錢。比如說信貸100萬,房貸700萬;信貸一個月還3萬,房貸3萬。加起來一共6萬/月。 所有貸款債務(房貸、車貸、信貸、無卡分期等)都算,全部當月應繳金加起來。最後扣除薪資 2 薪資-負債比後還有3~4萬;此外當筆貸款月付金不超過2萬
為什麼這3項特別重要?
因為這些數字會直接反映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在北信當鋪74年的經驗中,我們發現信用卡使用率超過50%的借款人,有高達70%的機率會出現還款困難。 而負債比過高的人,更是容易因為突發狀況(如失業、生病)就直接斷頭,讓保人接手還款。

第2點:確認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

一般保證人與連帶保證人的賠償責任差很多!基本上連帶保證人=全額賠償;一般保證人不一定全額賠。所以可以先確定對方要求你做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人,再決定是否出任保證人。 這兩者的差異就像「備胎」和「正駕駛」的差別。一般保證人是備胎,只有在主駕駛(債務人)真的出事後才上場;連帶保證人則是和債務人一起坐在駕駛座上,債權人想找誰就找誰,完全沒有先後順序。

第3點:先看合約再決定

最後一點最重要!當你猶豫要不要出任保人時,請務必仔細審閱債權人(銀行、借款機構)與債務人(貸款人)簽訂的合約。特別要注意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範圍、保證期限、以及是否存在拋棄先訴抗辯權的條款等關鍵內容。 在北信當鋪處理的案例中,有超過60%的保人糾紛都是因為「沒看清楚合約」造成的。 很多人以為自己只是幫忙擔保一筆50萬的信貸,結果合約寫的是「概括保證」,最後連債務人後續增貸的200萬都要一起扛。簽字前多花10分鐘看合約,能省下日後10年的麻煩!
此外,下面3點保人合約陷阱要小心:
責任順序條款:
契約中若出現拋棄先訴抗辯權連帶保證字樣,代表債權人可跳過主債務人直接向您求償,您將失去「讓債權人先找主債務人」的保護機制,責任等同借款人本人。
保證期間約定:
若契約未明確載明保證期限,或寫著「保證至債務完全清償為止」,意味著即使主債務展延、增貸,您都可能持續承擔責任,形成無限期的財務包袱。
保證範圍界定:
 注意是否有「概括保證」或「包括現在及將來債務」等文字,這類條款會使您的保證責任從單一借款擴張至主債務人對該債權人的所有債務,風險倍增且難以預估。
有出現這些字句也要特別小心:
  • 放棄先訴抗辯權
  • 乙方不履行,丙方應履行
  • 連帶保證人
  • 負連帶責任或一同責任
 

擔任保人時:只求賠償較少

當你已經出任保人,那基本上就比較沒有自保的餘地。但我們仍然能透過積極作為,將損失降到最低。這個階段要做的就是「止血」——既然已經當了保人,就要想辦法讓自己賠得少一點。 根據北信當鋪的經驗,很多保人在發現債務人開始出現還款困難時,都選擇逃避或裝作不知道。 但其實這時候是最關鍵的黃金處理期!越早介入,越有機會降低損失。我們整理出以下5個「減少賠償」的實戰方法:

方法1:及早發現警訊,立即介入

關鍵警訊包括:
  • 債務人開始遲繳(即使只遲1~2天)
  • 債務人突然失聯或電話不接
  • 債務人工作異動(失業、減薪、換工作)
  • 債務人生活出現重大變故(離婚、生病、家人出事)
  • 收到銀行的催收通知
一旦發現任何警訊,馬上聯絡債務人了解狀況。不要等到銀行找上門才處理,那時候通常已經累積大筆利息和違約金。在北信當鋪處理的案例中,提早3個月介入的保證人,平均可以減少40%的賠償金額
實際案例: 
陳小姐幫表妹當80萬信貸的連帶保證人。第6個月時,陳小姐發現表妹開始拖延還款,立刻約出來談。原來表妹失業了,不敢說。陳小姐立刻陪表妹去銀行協商,申請展延還款,並要求表妹每月至少還1萬元利息,避免債務持續增加。最後表妹找到新工作,慢慢把債還清,陳小姐一毛錢都沒賠到。

方法2:主動與債權人協商

不要等債權人找上門,主動出擊才是上策。可以向債權人爭取: 協商項目:
  1. 降低利率:說明自己願意配合還款,請求降低利息負擔
  2. 延長還款期:拉長還款時間,降低每月負擔
  3. 只繳利息:暫時只繳利息,等財務好轉再還本金
  4. 債務協商:透過銀行公會的債務協商機制,整合債務
協商技巧:
  • 態度誠懇,表達還款意願
  • 提出具體可行的還款計畫
  • 強調自己的財務困難(如果是連帶保證人)
  • 要求書面確認協商內容
北信提醒 銀行其實也不想走法律程序(耗時又花錢),如果你主動提出合理的還款方案,銀行通常願意協商。我們看過很多案例,保證人主動協商後,成功將100萬債務降到70萬和解,省下30萬加上龐大的利息!

方法3: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或承諾

如果債務人還有一些資產,可以要求他提供擔保,確保你代償後能追回款項: 可要求的擔保方式:
  1. 不動產抵押:要求債務人將房產設定抵押給你
  2. 動產質押:如汽車、機車過戶到你名下
  3. 存款質權:凍結債務人的存款帳戶
  4. 本票或支票:要求簽發本票,載明還款日期和金額
  5. 保證人:要求債務人找其他人當你的保證人(對,保證人也可以有保證人!)
法律依據:民法第749條 
「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 白話解釋: 當你幫債務人還完錢後,你就取得向債務人追討的權利。而且你的追討權利,不只是「還我錢」這麼簡單,你還可以繼承原本債權人(銀行)的所有權利,包括抵押權、質權等擔保物權。

方法4:與其他保證人協調分擔

如果有共同保證人,記得要與他們協調分擔比例,不要自己傻傻扛下全部: 協調重點:
  1. 確認所有保證人名單:向債權人索取完整的保證人資料
  2. 評估各人財務能力:了解誰有能力先墊付
  3. 簽訂分擔協議:白紙黑字寫清楚各人負擔比例
  4. 保留求償證據:記錄誰還了多少錢,以便日後求償

方法5:尋求專業協助,做好完整規劃

面對保證人債務,一個人硬撐是最糟的選擇。 專業協助可以幫你省下大筆冤枉錢: 可尋求的專業資源
  1. 律師:評估法律責任、協助談判、提起訴訟
  2. 財務顧問:規劃還款方案、債務整合
  3. 會計師:稅務規劃(大額代償可能涉及贈與稅等問題)
  4. 合法貸款機構:短期週轉(如北信當鋪的股票代墊服務)
北信的保證人客戶服務 我們在74年的經驗中,協助過無數保證人度過難關。我們提供:
  • 緊急資金週轉:當你需要先代償時,提供快速資金
  • 還款方案規劃:根據你的財務狀況,規劃合理的還款計畫
  • 法律諮詢轉介:轉介專業律師協助處理保證人糾紛
  • 股票代墊服務:如果你因為保證人身份影響信用,無法從銀行取得股票交割資金,我們可以協助

劍走偏鋒,撕破臉方案:請求他另外找連帶保人

保證人是可以換的,通常情況下需要債權人與債務人同意就可以更換。但假如是債務人有出現財務狀況惡化住所變更導致難以清償履行債務遲延等情形就可以依照民法750條規定申請更換債務人。
民法750條
「保證人受主債務人之委任而為保證者,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得向主債務人請求除去其保證責任:
  1. 主債務人之財產顯形減少者。
  2. 保證契約成立後,主債務人之住所、營業所或居所有變更,致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者。
  3. 主債務人履行債務遲延者。
  4. 債權人依確定判決得令保證人清償者。」

你可能想問:我已離婚,但還是保人;這時候要賠償嗎?

要!離婚並不會讓保人的責任消失 婚姻關係和保證契約是兩回事,法律上並不會因為你們離婚,保證責任就自動解除。 所以離婚前請一定要向債務人提出「保證人、連帶保證人取消、更換」的要求;直到找到下一位保證人並完成法律程序前,都不要急著離婚,不然真的虧大了。 在北信當鋪處理的案例中,就有一位張太太因為離婚時沒處理好保證人問題,離婚5年後還被前夫的債務追討。 當初她幫前夫的公司當保人,以為離婚就沒事了,結果公司倒閉後,銀行直接找上她要求還款300萬。這種案例真的不少見!

保人分3種,「一般保人」不用全賠!「連帶」與「共同」要全賠

保人分3種,「一般保人」不用全賠!「連帶」與「共同」要全賠
目前貸款保證人有分為:一般保證人、共同保證人與連帶保證人3種,其責任與說明如以下:
類型 償債順序 責任 舉例
一般保證人 債務人清償完後,不夠的再由一般保證人償還 最輕 小北是A的保證人,A無法還款,銀行會先向A強制執行後,剩餘債務再由小北償還。
連帶保證人 與債務人共同償還 最重 小北是A的保證人,A無法還款,銀行會直接向A和小北強制執行還款。
共同保證人 與其它連帶保證人/一般保證人共同償還 視貸款金額、保證人數而定 與他人一同償還債務
為什麼我們說一般保人不用全部賠償呢?那是因為一般保人保留「先訴抗辯權」的原因,讓他在貸款人(債務人)繳不出錢被「強制執行」後,才能被追錢繳費。  
借款知識小百科:先訴抗辯權是什麼?

先訴抗辯權是保證人的法定保護:債權人須先對主債務人強制執行且無效果後,才能向保證人求償,體現「先主後保」的補充責任。但連帶保證人無此權利,且實務契約常要求「拋棄先訴抗辯權」,使債權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償。

法源依據:

實務提醒:
簽署保證契約前,務必確認是否為「連帶保證」或有無「拋棄先訴抗辯權」條款,兩者皆會使保證人直接面對求償風險。

「強制執行」是債權人透過法院公權力,強制債務人償還債務或履行義務的程序。債權人須先取得執行名義(如確定判決、公證書、支付命令等),向法院聲請後,可查封、扣押薪資存款、拍賣財產等方式實現債權。

債權人需主動提供債務人財產線索並配合執行,程序才能順利進行。

法源依據:

也就是說,保證人在債務人繳不出錢時才需要賠錢,會因為「先訴抗辯權」的原因分成「直接賠錢」或是「間接」

下面我們也一起來了解一般保證人、連帶保證人與共同保證人的定義與賠償責任吧!

一般保證人:「間接」賠錢的保證人

由於一般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的關係,也就是當借款單位像債務人提出強制執行後,確定償還無果才能像一般保證人提出代償債務。

我們也能理解成一般保證人沒有「直接性」的償還責任,所以不會影響到自身的信用喔!

這就像是球隊的「板凳球員」,只有在主力球員(債務人)真的打不動了,才會輪到你上場。而且上場前,教練(法院)還要先確認主力球員真的已經用盡全力、沒有任何辦法了,你才需要出來救火。

實際案例說明: 

小北幫朋友阿明當一般保證人,擔保50萬信貸。

後來阿明生意失敗還不出錢,銀行先對阿明提起訴訟、取得勝訴判決後,再對阿明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執行後發現阿明名下只有一台中古車,拍賣後只得到20萬,剩下的30萬才會找小北償還。整個過程可能要花1~2年,小北也有充足時間準備因應。

法源依據:民法第745條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連帶保證人:「直接」賠錢的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等責任,債權人可以選擇直接向保證人求償,不需要先對主債務人強制執行。這種保證方式沒有先訴抗辯權,保證責任最重,風險也最高。

簡單說,連帶保證人就像「共同借款人」一樣,你和債務人在債權人眼中地位是平等的。債權人想找誰要錢就找誰,完全看他心情和策略。

通常債權人會優先找「比較好追」的人,也就是有穩定工作、有財產、找得到人的那個。所以很多時候,明明是別人借的錢,卻是連帶保證人先被追討。

實際案例說明: 

小南幫表哥當連帶保證人,擔保100萬信貸。

表哥借錢後第3個月就開始遲繳,銀行直接寄存證信函給小南,要求她在7天內還款100萬加利息。

小南完全沒有緩衝期,也不能要求銀行「先去找我表哥要」,因為她簽的是連帶保證,責任和表哥一模一樣。最後小南只能先自己湊錢還清,再慢慢向表哥追討。

法源依據:民法第272條、第273條

  • 第272條:「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
  • 第273條:「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

共同保證人:由一群連帶保證人擔任

共同保證人是由連帶保證人所延伸的保證人種類,指的是有一群「連帶保人」為某一個債務共同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時,這些共同保證人會依人數平均分擔債務,或依契約約定的比例分擔。

舉例來說,假如阿華向銀行借500萬,找了小明、小美、小強三個人當共同保證人。阿華後來還不出錢,這500萬就會由小明、小美、小強三人平均分擔,每人要還約167萬。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人還不出來,其他保證人還是要負連帶責任把錢補上。

實際案例說明: 

阿傑開公司需要300萬週轉金,找了三個朋友小王、小李、小陳當共同保證人。

半年後公司倒閉,阿傑跑路了。銀行直接找這三個保證人,理論上每人要還100萬。但小陳失業沒錢還,銀行就轉向小王和小李各追150萬。

小王和小李還完後,可以再向小陳追討他該負擔的100萬。

法源依據:民法第281條、第312條

  • 第281條:「連帶債務人相互間,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平均分擔義務。但因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之損害及支付之費用,由該債務人負擔。」
  • 第312條:「保證人為二人以上,而對主債務人之求償權不能平均分擔者,得就不能分擔之額,對於他保證人,依其均應分擔之額數比例,行使求償權。」
北信提醒:

共同保證人看似風險較小(因為可以分擔),但實際上只要其中一人還不出來,其他人就要扛。而且在追討過程中,債權人通常會優先找「最好追」的那個人,可能讓某個保證人承擔超過應分擔的金額。所以當共同保證人前,不只要評估債務人的還款能力,還要評估其他保證人的財務狀況!

當連帶保人會有什麼影響?

當保人影響非常多!很多人以為當保證人只是「幫個忙」,簽個名而已,實際上這個簽名可能影響你未來5年、10年甚至一輩子的財務狀況。

當保人影響最大的就是你的「信用」會被降低;如果你擔任公司的連帶保證人,就算你離職後也需要負擔責任,基本上就是被綁死。

此外,還有許多不方便的地方我們也一起來看:

信用問題:

也就是我們剛剛說的信用分數,當你作為連帶保證人後,你的聯徵紀錄就會被默默記上一筆。而且扣的分數會跟債務人一樣!會讓你以後開證券戶投資股票都會影響。

更慘的是,如果債務人開始遲繳,你的信用會跟著一起爛掉。即使最後債務清償了,這個遲繳紀錄也會在聯徵報告上保留5年!

具體影響包括:

  1. 信用評分下降:當保人會在聯徵報告上留下紀錄,影響信用評分
  2. 貸款額度降低:銀行會將你的保證金額計入負債,壓縮你自己的貸款空間
  3. 貸款利率提高:信用分數降低,未來申請貸款利率會比較高
  4. 信用卡額度受限:可能影響信用卡的核發和額度
  5. 開戶受阻:某些券商開戶時會審查是否有擔任保證人

北信提醒

在我們處理的股票代墊案件中,不少客戶就是因為幫人當保證人,導致信用受損,無法從銀行取得資金,才會來找我們。

如果你本身有投資股票的習慣,更要小心保證人這件事,因為當你遇到股票結算代墊需求時,銀行可能會因為你是保證人而拒絕貸款。

工作不便:

如果你擔任公司的連帶保證人,即使離職了,只要公司倒閉或還不出錢,銀行第一個找你還錢!

你也因為沒有「先訴抗辯權」,所以不能請銀行先清算財產再來還錢。也就是說,你必須先自掏腰包把債還清,之後再慢慢向公司追討(迷之音:但公司都倒了,你能追到什麼?)

常見的工作保證情境:

  1. 公司融資貸款:老闆要求員工當保證人才能貸款
  2. 公司週轉金:用員工名義借款或當保證人
  3. 公司租賃契約:要求主管當保證人
  4. 供應商貨款:要求採購主管當保證人

北信建議: 

絕對不要幫公司當連帶保證人!如果老闆堅持要你當,可以提出以下條件:

  1. 要求只當「一般保證人」,保留先訴抗辯權
  2. 要求明確的保證期限(如3年)
  3. 要求提供擔保品(如老闆個人不動產抵押)
  4. 寫下書面協議,載明若公司無法清償時的補償方案

如果老闆連這些都不願意,那這個公司的財務狀況可能真的有問題,更不能當保證人!

債務人死後,你也要還

最後一點也是我們覺得最扯的!

當債務人死後,這筆債就會依照順序給遺眷處理。但要是遺眷們全部「拋棄繼承」,那他們就不用還;但因為你是連帶保證人,所以你一定要還!

法律上的邏輯:

  • 債務人的債務會由繼承人繼承
  • 繼承人可以在知道繼承後3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
  • 一旦拋棄繼承,繼承人不用還債
  • 但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是獨立的契約關係,不因債務人死亡而消失

更慘的情況: 

如果債務人生前已經開始遲繳,你的信用已經受損。債務人死後,即使繼承人拋棄繼承,你還是要繼續還這筆債。而且因為債務人已經不在了,你連追討都沒辦法,只能自己默默把債還完。

千萬不要賭人性! 也不要覺得「這是債務人遺眷的責任,他們是有錢不還的!」這種想法只會害了自己。在北信當鋪的經驗中,遺眷拋棄繼承的比例超過70%,因為理性來說,拋棄繼承確實對遺眷比較有利。

自保方式: 

如果真的要當保證人,可以要求:

  1. 債務人購買足額的人壽保險,並指定保險受益人為債權人或保證人
  2. 在保證契約中加入「債務人死亡時,保證責任自動解除」的條款(但債權人通常不會同意)
  3. 要求債務人的配偶或家人一起當連帶保證人,分散風險
法律小知識:拋棄繼承是什麼?

拋棄繼承是指繼承人放棄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包括財產及債務),並應在知悉繼承起三個月內,以書面聲請法院,並將結果書面通知下一順位的繼承人。

若要辦理,需準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除戶戶籍謄本、拋棄人的戶籍謄本、印鑑證明與印鑑章,以及繼承系統表和通知書等文件。 

保證人償還時間怎麼判定?看強制執行後的狀況!

保證人會在什麼時候賠償呢?很多人以為只要債務人開始遲繳,保證人就要立刻還錢,其實不是這樣的;賠償時機會依照「保證人」的種類與「強制執行」後才決定。下面我們來看什麼時機,保證人才需要幫忙付錢。

當保證人為「連帶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的賠償順序與債務人一樣,所以債權人不用先訴求「強制執行」,即可直接請保證人還錢。這是連帶保證最可怕的地方:你完全沒有緩衝期

還錢要還多少?

通常是與債務人協調,像是債務人還50%,連帶保證人還50%;但要是債務人真的名下無任何財產,也沒有能力還款,就是債務人0%,連帶保證人100%

所以貼心建議,真的不要亂當【連帶保證人】

當有共同保證人

共同保證人的償還方式是依人數平均分擔,越多共同保證人賠的就越少。但要注意的是,這只是理論上的平均分擔,實務上債權人會優先找「最容易追討」的保證人。

實際案例: 

阿明借500萬,找了5個朋友當共同保證人。理論上每人只要負擔100萬。但阿明跑路後,5個保證人中有2個失業、1個出國、1個宣告破產,只剩小張有穩定工作。

結果銀行直接找小張要500萬,雖然小張可以主張只負擔100萬,但債權人會說「你先還,之後再去找其他保證人追討」。最後小張只能先還清500萬,再慢慢向其他保證人追討,但其他人都沒錢,追討了3年只拿回不到50萬。

法律上的權利: 

根據民法第281條,小張還完500萬後,可以向其他4位保證人各追討100萬。但實務上,要追討成功非常困難,因為:

  1. 其他保證人可能真的沒錢
  2. 追討需要時間和金錢成本(律師費、訴訟費)
  3. 就算勝訴,對方沒財產也執行不到

北信建議: 

當共同保證人前,除了評估債務人的還款能力,也要評估其他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如果其他保證人財務狀況不佳,即使人數再多,最後很可能還是你一個人扛。

等強制執行後再決定

一般保證人會等法院先對主債務人強制執行後,剩餘部分再由一般保證人負責。這是保證人中責任最輕的一種,也是最有保障的。

完整流程說明:

  1. 債務人開始遲繳:銀行會先催收債務人
  2. 債權人提起訴訟:對債務人提告,取得勝訴判決
  3. 聲請強制執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
  4. 執行債務人財產:查封、拍賣債務人的存款、薪資、不動產、動產等
  5. 執行無效果:如果債務人財產不足清償,才會向一般保證人追討
  6. 保證人償還:保證人只需償還「執行無效果」的部分

 

舉例:

小陳幫同事當一般保證人,擔保80萬信貸。同事後來失業還不出錢,銀行先對同事提告,花了半年取得判決。接著聲請強制執行,查到同事名下有一間套房和一台車。

法院拍賣後,套房賣了450萬(扣除房貸剩50萬)、車子賣了15萬,共得65萬。扣除80萬債務後,還有15萬沒還清。這時銀行才能找小陳要這剩下的15萬。

整個過程從遲繳到找上小陳,中間經過1年半。這段時間小陳有充足的時間準備,也能事先和同事協商,最後同事從其他管道湊了10萬,小陳只需要補5萬就解決了。

保人關鍵差異對照:

 一般保證人連帶保證人
銀行開始追討時間強制執行無效果後(約1~2年)債務人一遲繳就可能被追(立即)
償還金額僅負擔執行無效果的部分可能要負擔全額
緩衝時間至少1年以上幾乎沒有
協商空間較大(有時間慢慢談)較小(債權人急著要錢)
信用影響較小較大

北信貼心提醒: 

如果一定要當保證人,能當一般保證人就不要當連帶保證人。這1~2年的緩衝期非常關鍵,可以讓你有時間和債務人協商、籌錢,甚至尋求專業協助。

我們在北信當鋪處理過很多案例,一般保證人最後實際賠償的金額平均只有連帶保證人的30%左右,差異非常大!

保人QA:

Q1:我是連帶保人,能不能拖過15年後我就不還?

當然是不行!

我們來看法律常見操作:

雖然有時效消滅原則:

依據民法第747條,債權人向主債務人催討或提告等「中斷時效行為」,對連帶保證人同步生效。因此連帶保證債務的消滅時效與主債務人一致;且根據民法第125一般債權請求權為15年,超過此期限未行使即消滅。

理論上,債權人若15年內未向債權人與連帶保證人主張權利,即可主張時效抗辯拒絕償還。

但實務上,債權人可採取:

債權人透過取得新的執行名義(如重新起訴取得判決、聲請支付命令等)來重新計算時效,使債權持續有效,連帶保證責任也跟著延續。這是為什麼許多人以為「15年一到債務自動消失」,實際上卻仍可能被追討的原因。

實際操作方式:

  • 第12年時,銀行對你提起訴訟,取得勝訴判決→時效重新計算15年
  • 第10年時,銀行寄存證信函催告→時效中斷
  • 第14年時,銀行聲請支付命令→時效重新計算

本金、利息、違約金分開計算

即使本金債權已罹於時效,利息和違約金的請求權可能另行起算

債權人仍可針對尚未罹於時效的利息、違約金單獨追討,保證人不能因「本金已過15年」就完全免責。

會!而且影響很大!

當你擔任保證人後,這筆保證金額會被計入你的「負債」,嚴重影響你的貸款能力。

具體影響:

  1. 貸款額度降低:銀行會將保證金額算入你的負債,壓縮可貸額度
  2. 貸款利率提高:負債比增加,銀行評估風險較高
  3. 過件率下降:某些銀行看到你有當保證人,直接婉拒申請

立刻採取以下3個行動:

  1. 向債權人說明狀況:主動聯絡銀行,說明債務人失聯,爭取協商空間
  2. 申請降低利息或延長還款期:說明自己的財務狀況,請求調整還款方案
  3. 對債務人提告:委託律師對債務人提起民事訴訟,保留求償權利

北信當鋪建議 如果真的一時拿不出錢,可以考慮:

  • 向親友借款週轉
  • 抵押自己的資產取得資金(如房屋、汽機車)
  • 尋找合法民間借貸機構(如北信當鋪)進行短期週轉

特別提醒 如果你有投資股票,遇到股票結算代墊需求卻因為當保證人而無法從銀行取得資金,北信當鋪提供專業的股票代墊服務。我們有74年經驗,最快當天就能撥款,幫助你避免違約交割的風險。

原則上不行,但有3種例外情況:

  1. 經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意:三方協議更換保證人
  2. 符合民法第750條情形
    • 主債務人財產明顯減少
    • 主債務人住所變更,難以追償
    • 主債務人還款遲延
    • 已有法院判決要求保證人清償
  3. 保證期限屆滿:如果契約有明確期限,期滿後責任自動解除

實際操作: 如果想退出,建議先找到「替代保證人」,再和債權人、債務人協商。單方面想退出幾乎不可能,除非符合法定事由。

要!而且可能要賠很多!

公司倒閉後,債權人會直接找保證人求償。如果你是連帶保證人,責任更重。

自保方式:

  1. 立刻確認債務總額:向債權人索取債務明細
  2. 檢視公司剩餘資產:確認公司是否還有可變賣資產
  3. 與其他保證人協商:如果有共同保證人,協商分擔比例
  4. 尋求法律協助:委託律師處理,爭取最有利的方案

多投資人因為當了保證人,導致信用受損或負債比過高,當需要股票結算代墊時,無法從銀行取得資金,面臨違約交割的風險。

常見情況:

  1. 當保證人後,信用評分下降,銀行拒絕股票交割貸款
  2. 保證金額被計入負債,壓縮可貸額度,無法取得足額資金
  3. 債務人遲繳,連帶影響保證人信用,影響證券開戶和融資資格

北信當鋪解決方案:

  • 提供快速股票結算代墊服務,最快當天撥款
  • 不看聯徵紀錄,即使有當保證人也能申請
  • 利率合理,完全合法,符合台灣借貸規範
  • 74年專業經驗,協助無數投資人避免違約交割

結語:北信當鋪陪你度過保證人困境

當保證人是一件風險極高的事,一旦簽下去,可能影響你未來好幾年甚至一輩子的財務狀況。

北信當鋪服務74年以來,處理過無數保證人糾紛案件,看過太多因為一時心軟當保證人,最後賠上自己人生的案例。

我們的建議很簡單:能不當就不當!

但如果你已經是保證人,或是因為保證人身份影響到自己的資金週轉(特別是股票投資需要緊急代墊時),歡迎來找北信當鋪諮詢。

記住:不要讓保證人身份,影響你的投資和人生!

當你需要資金週轉,特別是面臨股票結算壓力時,北信當鋪是你最可靠的夥伴。我們了解保證人的困境,更懂得如何協助你度過難關。

立刻聯絡我們,讓74年的專業經驗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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